<103年全民運動會槌球項目選手遴選辦法>

一、依據嘉義市政府103年2月21日府教體字第1031502255號函及103年

   2月26日府教體字第1031502577號函辦理。

二、103年全民運動會槌球開賽項目,計有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男子三人、

   男子團體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、女子三人、女子團體等共二組八項。

   依據10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五條運動員參賽資格規定如下:

   1.戶籍規定:於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,其

     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會註冊始日(即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以前

     設籍者)為準。

   2.年齡規定:依各種類運動競賽技術手冊規定辦理,凡未滿20歲之選手,

       應取得其監護人事前同意。

   3.身體狀況:由參賽單位指定各綜合醫院檢查。參賽單位及選手,應於選

        手保證書中具結,保證選手性別及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競賽事項。

   4.選拔程序:參賽運動員應參加其代表單位舉辦之運動會或單項運動選拔

      賽或依其參加國內外正式錦標賽之成績,由各參賽單位選拔委員會

      依公開選拔程序,取得代表資格。

   5.參賽證明:運動員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全民會籌備委員會製發之選手證,

       否則不得參加比賽。選手證之照片如非本人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
二、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,可依下列規定組隊報名參加遴選。

   1.組隊人數:男子組單打、女子組單打,每隊1人。

     男子組雙打、女子組雙打,每隊2人。

     男子組三人、女子組三人,每隊3至5人。

     男子組團體、女子組團體,每隊5至8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繳交物件:選手個人戶籍謄本3份、保證金每人1000元、參賽成績証明。

       3.報名日期:103年3月5日至103年3月15日止。

    4.報名地點:嘉義市體育會槌球委員會訓練組

        嘉義市成仁街1-5號   陳阿霹組長

       (05)227-5637   0931-3765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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